《花好月圆结良缘》集体婚姻注册及佛化祝福礼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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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爱心福利中心举办
《花好月圆结良缘》集体婚姻注册及佛化祝福礼 2013

檀香爱心福利中心将于今年9月22日(农历八月十八日)这个吉日,再度举办《花好月圆结良缘》集体婚姻注册及佛化祝福礼。

此集体婚姻注册只开放予32对新人报名参与,请别错事良机,每对新人只需缴付RM199将可获得在当天注册,佛化祝福礼(法师为新人祝福)之外,也别出心裁的附加美满关系工作坊, 让步入婚姻的新人们体验如何栽培和巩固彼此的关系。不仅如此,此集体注册配套还包括礼品、全体照和光碟等,以让新人们有个幸福浪漫又超值的注册与祝福礼!

此注册仪式与佛化祝福礼简约不失典雅,庄严不失浪漫;让新人们在这深具意义的典礼与三宝的祝福下,共同为彼此的美满婚姻许诺。

此活动即日起接受报名。有意参加集体注册的新人,须亲临檀香寺索取正式申请表格及附上所有所需之文件。欲知更多详情,请在办公时间致电行政专线:04-6451141/ 04-6414822或电邮:mitra@tanxiang.org询问。

婚姻注册指南

1)领取表格:
a) 一对新人须亲自到国民登记局领取表格
峇央峇鲁区(Bayan Baru)No. 2A-1, Tkt Kenari 6, Desa Ria, Sungai Ara, 11960 Bayan Lepas, Pulau Pinang. Tel: 04-6437460 Fax: 04-6444004
西南区(Balik Pulau)Kompleks Balik Pulau, 11000 Balik Pulau, Pulau Pinang. Tel: 04-8668410 Fax: 04-8669846
b) 填妥表格,并附相片 (蓝色背景)
c) 宣誓官签名

2)呈交表格(2013年6月24日后,以免注册表格预期无效)
a) 影印以下资料后呈交于檀香寺(确定所有影印资料清楚):
i) 结婚注册申请表格正复本(各1份)
ii) 一对准新人身份证复本(各2份)
iii) 一对准新人出生纸复本(各2份)
iv) 双方证婚人身份证复本(各2份)
v) 若身份证住址不属于槟城州,需提供公司之证明信(2份)
vi) 若曾经离婚,须影印离婚证明书(2份)
vii) 若是鳏夫或寡妇,须呈交前妻或前夫死亡证明书复本(2份)

注意事项:
1. 新人请在典礼当天(9月22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前来报到,仪式将在上午9时30分在檀香寺6楼大雄宝殿正式开始,上午10时20分正拍全体照。
注:迟到者自误,恕不再另行安排拍全体照与交换戒指仪式。
2. 新人和证婚人须携带身份证。(严禁身份证复本)
3. 新人和证人须穿著端庄。(严禁T恤与拖鞋)
4. 请自备戒指及花束,可自行安排一名摄影师全程跟随拍照。
5. 欢迎新人之家长、长辈、亲朋好友出席观礼,请于当天9时准时出席。
6. 出席观礼之嘉宾请衣著整齐,以不失道场庄严。
7. 主礼法师将在仪式中洒净为新人祝福。
8. 若希望供養法师,可在送礼仪式后进行。
9. 新人可在仪式后在六楼大雄殿拍照,唯不可摆出不雅及污蔑佛教形象的姿态。
10. 任何已付款项,请恕不退还。
11. 主办单位保留随时增删条件与规则的权力。
12. 大雄殿只供进行流程表以内的仪式,其他额外仪式一律禁止。

节目流程:
9.00 am 新人 + 见证人报到
9.30 am 集体婚姻注册及佛化祝福礼正式开始;新人向佛像问讯及献香灯&花果
9.40 am 注册官致词
9.45 am 新人们集体交换戒指
9.50 am 法师开示
10.00 am 佛化祝福礼
10.05 am 送礼
10.15 am 拍全体照
10.25 am 婚姻注册 + 拍照

节目时间若有更换,将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