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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0期电子报    1-12-2007 电子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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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机会示爱

文: 朵拉
朵拉为一名专业作家和画家;曾获国内外大小文学奖数十个,出版个人专集数量颇多,获读者票选为国内十大最受欢迎作家之一。

 

我在吉隆坡讲亲子关系。主持人在演讲过后问我,她住吉隆坡,儿子在槟城当电子工程师。平日她很少到槟城找孩子,因为儿子工作很忙碌,她要是到儿子家,会给儿子添很多麻烦。

她说,我曾经去过,路不熟又没朋友,到那里都要依靠孩子载。孩子一下班,便匆忙地赶回来载妈妈去吃晚饭,有时候朋友约会也推辞不去,因为妈妈在家。

她觉得这样会令孩子失去生活的自由。因为爱孩子,所以不敢去找孩子。她的语气有点无奈和失落。

儿子则因工作关系,休假通常只有一天,偶尔儿子打电话说想要回吉隆坡,妈妈也激烈反对。妈妈的理由非常充足、正确:年轻人性子急,开车都很快,况且来回都在赶时间,万一路上出了意外怎么办?

妈妈对孩子的爱既深且厚,无论任何事情,都站在孩子的角度,替孩子设想周到。

至于孩子心里怎么想?妈妈从来没有问。

妈妈只是不断地认定,爱孩子,所以不麻烦他,不浪费他的时间,不给他烦恼,不给他压力。

她问我,我这样做对吗?

我告诉她,对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根本没有给儿子机会表现他对父母的爱,并且令他觉得自己不被需要。

一个刚离家出外工作的儿子,他也会想念家人,想念父母。他想回家,没有机会,父母却因不给他添麻烦而不来看他,不来找他,渐渐地,他习惯一个人过日子,久而久之,适应以后,父母再来,孩子真的会感觉非常麻烦,非常烦恼。

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孩子有权利不断地享受父母的爱,孩子对父母同样有义务要承担。让孩子为父母做点事,了解什么叫做付出;让孩子因为可以和父母在一起感受家庭的温暖而失去一点点自由,并更为深刻地理解到,他也是被需要的。

天伦之乐是世间上最大的快乐,只因你觉得你爱孩子,但却无意中让他失去了这个大快乐。

我劝告我的主持人,快点到槟城去找孩子,别让他以为他的妈妈不爱他,同时,也让他有机会表达他对父母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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