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信法师共修开示 - 不偷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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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凡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在物主没有同意之下,拿走了他的东西,就是犯了[不与取] 戒。不偷盗,其实是表示我们尊重别人拥有财物的权力。

在古时候,有一名比丘看见地上有一块布,他以为是别人丢弃的,就拾了起来。这时候,刚好失主来找布,见到比丘手中拿着他的布,便指责比丘盗取他的东西。比丘知道那块布是那个人的,便赶快还给他。过后,有人把这件事告诉了佛陀。佛陀说: “ 一个不随便拿走别人东西的人,便是一个有品德、有智慧的人。 ”

圣严法师在<<戒律学纲要>>说: “ 无论是地面上、地面下、水面、水中、高处、低处、树上、空中、动物、植物、矿物、行动中的、静止中的一切财物,不论是国家的、私人的、佛教的、只要有其所属的主权者,皆不得偷盗。除非是无主系属的粪扫物(垃圾类的抛弃物) ,取之无罪。 ”

不偷盗也意即凡有主物,不得盗心故取。不论是自取、教他取、方便取、咒取、因寄取、骗取、诳取、抵债不还、偷税、冒渡等,皆名为盗。在这里的方便取,是指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会随手拿。关于偷税,如师父所说,这不只是我们欠了国家,也代表我们欠了众生。

盗戒的范围也包括了弄坏他人的财物在内,这是所谓的[损人不利己]的恶作剧。此外,它也指不能用公款或别人的钱财。从广义方面来说,不偷盗也有不能逃避责任的意思。例如身为雇员的,如果工作态度懒散,疏于职守,就等于犯了偷盗戒;因为他浪费了应该用在工作上的时间。

在另一方面,公物私用,也等于偷盗。例如用办公室时间做个人的事物或谈私人的事、喝茶等,或用办公室的电话谈私人的事情,都是属于偷盗。

依据佛法,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疾病、天灾人祸、孝养父母等,而进行偷盗的行为。若行偷盗,皆一律成罪。如有困难,可以求乞,受人布施者无罪。过后,环境好转后,再布施于其他有需要的人。

其实,偷盗也有开缘的条件。这里有7种因缘虽取他物而无犯:

•  属己想:以为是自己的;

•  亲厚想:得到对方的同意,或以感情深厚,知道对方一定同意而取之,如用妹妹的书包。

•  暂用想:即暂时借用,然后原物补还。

•  无主物,或以为他人抛弃的而取之

•  狂

•  心乱

•  病坏心

最后三种,皆因为神经错乱而取别人的东西。

简单来说,不偷盗是止恶;而我们需要积极地行善,就如布施。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持不偷盗戒也指一个人应该培养慷慨布施的美德。佛教徒向穷人或病人慷慨布施,因为这些人急需救助。而他供养出家众,因为他尊敬出家众的品德;他善待父母、师长、和朋友,因为这些人曾经给过他劝导、教诲和爱护。

基本上,布施可以分为三种,即是财施、无畏施、和法施。财施,即是以财物去帮助他人。财施有分为外财和内财。外财包括了身体以外的东西,如衣服等;而内财则是身体内的东西,如血液和器官等。

法施,即是说在学识上帮助他人,将我们所理解的知识、佛法与大家分享。例如若有新的同事来,我们可以告诉他们关于檀香寺的例常活动。其实,最好的布施,无非是法布施,正如<诸供养中,法供养为最>。

无畏施,即是在精神上帮助他人,解除精神上的痛苦。例如,我们看到晚晴苑的老菩萨,皆可以问候关怀他们。笑容,也是一种很好的布施。换言之,布施不一定要金钱的。

<<杂宝藏经>>告诉我们如何用自己的身心做不花钱的布施。

•  眼施 - 与人见面时,以慈和的眼神与人打招呼,使人觉得亲切。

•  耳施 - 用心倾听,让别人发表意见,舒解心中的烦恼。

•  面施 - 以和蔼的表情与人相处,让人得到快乐。

•  身施 - 以体力帮助他人或事务。

•  心施 - 从内心真诚的关怀他人,希望他人乃至一切众生得到快乐。

在佛教团体工作,每天都可以做不需用钱的布施,使他人得到欢喜,也让自己得到快乐,自利利他。在佛教道场工作,我们要用心关怀道场,希望我们的团体可以带动更多人来学佛。

此外,我们也要<爱护常住物,如护眼中珠>,意思就是常常爱护常住的东西,好像保护自己的眼珠那样。东西用完了,也要把它放回原位,方便他人,也方便自己。从中,我们就能培养出惜福的美德。

在做布施时,我们不是想得到福德,也不要存有期待他人回报的念头,只需以真诚之心给予需要帮助的人,或者事项。

佛教里,若布施要达到最高的层次,就是三轮体空。三轮体空,即是没有布施的我、没有所布施之物、也没有所受者。这就是最如法的布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