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与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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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飞跃

许多宗教信仰者有这样的观念:“钱是罪恶之源,有了钱人会迷失,故要知足常乐”。可是在现实中,多少人的生活压力、逼迫无不与金钱有关。

在饮食中心常看到六七十岁甚至带病的老人卖彩票或兜售东西;不少家庭的纷争常为了房租、孩子教育费以及日常所需弄得不可开交,所谓“贫贱夫妻百日哀”;许多人停放汽车或摩哆尽量找免费的地方,原因就是袋子没钱所形成的压力推动;用餐时,找看那里有最经济的饭菜,免费更好;买东西时,想尽办法找最廉价的;车子坏了,可以不修理最好不过 .....,这些都是生活逼迫所作的选择。

虽然佛经有说到钱是毒蛇,那是对修解脱道的出家人所说的。在家人有许多责任和义务,佛就另有别说了。

《别译杂阿含经》二五九经说:“若族姓子,起于精勤积集钱财。于其妻子并诸眷属、奴婢、仆使、知友辅相及诸亲族皆应供养供给所须与其利乐。”

经义说,居士应当勤奋赚钱并累积财富,同时应尽自己责任与义务孝敬父母,照顾好家庭,供给他们所需以及关照亲朋戚友等。

关于这方面讲得更详细的就是《善生经》。经说:“善生!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云何为五:一者供奉能使无乏......。父母复以五事敬亲其子,云何为五:......五者随时供给所须。......弟子敬奉师长复有五事,云何为五:一者给侍所须......。夫之敬妻亦有五事......三者衣食随时......四者庄严以时......。......夫为人者,当以五事亲敬亲族...... 一者给施...... 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亲族亦以五事亲敬于人......二者护放逸失财。......檀越当以五事供奉沙门、婆罗门......四者以时施......”

可见身为一名居士就有许多责任和义务,非一句“知足常乐”就可推卸的。这一点,大乘佛教经典也颇为强调,《瑜伽师地论》说:“若诸菩萨,求诸世间工巧明处,为少功力,多集珍财,为欲利益诸众生故。”

“菩萨”指的是发成佛心并有强烈意愿要利益众生者。意思是学佛修行的人为了利益众生,应多集积财富。

学校的扩大、搬迁、新建;寺庙、社团一间间的盖起;社会公益、慈善不断的推动无非是靠热心公益者及大量的金钱而来,而大量金钱,不少时候是须靠大护法的施舍。这一点我想搞过社团活动的人都会明白,而未曾搞过者,只要稍微注意也会略懂。弄明白这点,就知道寺庙为何要钱。这不是为了个人的享乐,而是为了推动各种有利益有情(众生)的活动,故不能认为要钱的寺庙就不会有修行的出家人,重点是寺庙做的是什么?

经典里除了强调责任,佛陀也告诉在家人要懂得理财。所以《阿含经》四句偈说:“ 一、施悲和敬,二、储不时需,三、分营生业,四、分生活用。”

经里说的是,一个居士要将钱财分成四个部份,一部份用来作供养父母、三宝和救济众生;一部份要储蓄,以备万一;另一部份为投资经营;还有一部份作生活费。

人活着,就免不了与经济搭上关系。如不懂得理财,纵使是世上最富有的人,最终都可能潦倒,所以将钱分成四部分使用极为重要。

佛陀除了教弟子要有责任感、慈悲心和自我保护的理财,还告诉我们要创造财富和懂得守护。《杂阿含》九一经:“ 何等为方便具足?谓善男子种种工巧业处以自营生。谓:种田、商贾或以王事或以书 疏算画,于彼彼工巧业处精勤修行,是名方便具足。何等为守护具足?谓善男子所有钱谷,方便所得,自手执作,如法而得;能极守护,不令王、贼、水、火劫夺漂没令失,不善守护者亡失,不爱念者辄取,及诸灾患所坏,是名善男子善守护。”。

这经文前部是告诉我们要如何赚钱,有什么方法可以获得财富,后部份是强调所拥有的财钱要好好保管。可见佛陀多关心居士的经济生活。

不少宗教信仰者以为钱会令人堕落,但若是如此,为何堕落者却又不是所有的富有人士,而贫穷者又不见得品行就一定高尚?可见,人的迷失不在于钱,而在于道德意识的高低,因此《法华经》说:“一切资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

经义是,资产财富并非罪恶,它并不离实相真理,即所谓的“烦恼即菩提”。因此,具备正见者必认清这一点,并以佛法为生活的导航。

“知足常乐”是好的,但要懂得其真实义。物质的知足是高尚的,不过不能推卸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对他人给予的恩惠,懂得知足感恩,绝不埋怨任何人,这就是知足常乐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