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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几时,“放生”在民间兴起。如适逢佛寺神庙有庆典或神明誕辰,“放生”仪式似乎已成了当天的环节之一。
2016年6月12日,在中国青岛植物园,有不少人来到此公园放生几千只麻雀。但很不幸的,逾百只从笼子里飞出来的麻雀因不能适应该地的环境不久后就死了,也有不少麻雀在马路上觅争食料,不知躲避路过的车辆而死于车轮下!其他的死亡的导因竟然是有许多麻雀因被关在笼里许久而还能立刻飞,只能在地上行走被车压死;还有这些麻雀都是人工驯养的,已经习惯于人工喂食,不能适应野生环境,造成死亡。这是毫无意义的“放生”!
“放生护生”本是一致不能离轨;一有脱轨造成生命的流失,放生就成了杀生!许多人只注重“放生”仪式的开始,忽略“放生”最重要的结果,那就一幕活生生的悲剧!原本慈悲为怀的信徒,突然变了双手玷血的凶手!其实,在现今的经济成长快速的社会,定期性的“放生”是不可受鼓励的因为那只会滋养恶性的“利益交流”。
有一个不好笑的笑话:“某一乡下寺庙,每一年的观音誕辰,寺庙的附近街道路边都会出现许多售卖鸟儿,鱼龟的档子以方便信徒和许愿者购买来放生!据说,生意蛮不错呢,顾客源源而来,售卖者忙得不可开交。”如果你是真正的佛教徒,你有什么感觉?为了“放生”,鼓励他人“捕生伤害生灵!”
莲宗十三祖印光大师说:「戒杀放生之事,浅而易见。戒杀放生之理,深而难明。」;话中的戒杀放生之理就有点意思,值得我们去探究了。很多时候,许多佛教徒尤其是那些固执的信佛者只把“放生”规划在宗教仪式的环节中,而不是现实的生活,人与人的互动中,!
在生活中,与他人的互动时,我们可有得理不饶人,不放理亏者一条生路?他人得罪了我们,认错后,我们可有胸怀宽大,还是要逼他走入死胡同?与同行同业竞争时,是否不给对方有任何的生存空间,一定要逼他走上绝路,不给他有呼吸和喘气的机会?
《大智度论》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但放生须有智慧;不是为了“放生”而“放生”鼓励“利益交流”,“无辜生命的流失”的自我催眠与佛法脱节的善举活动。
放生活动的原本宗旨是弘扬“众生平等,尊重生命”来培养慈悲心,维护一切众生的生命尊严,就不应执着于任何形式。佛教的教诲和实践是离不开现实的生活!把“慈悲”放在“放生鸟儿鱼类”的宗教性的仪式,同样地,若把佛教中的“放生” 的思想和教导贯彻实践在现实的生活中,那该是圆满的修行!
2016年6月28日